关于加快培育鸿蒙欧拉生态的若干措施

为把握鸿蒙、欧拉操作系统发展的战略性机遇,支持鸿蒙、欧拉生态建设,推动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球“鸿蒙欧拉之城”。根据《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制定本措施。

一、培育产业主体

(一)鼓励开源贡献及开源产品开发。

支持企业及个人开发者对开源鸿蒙、开源欧拉社区贡献各类功能代码。根据代码贡献排名,对排名前列的企业和个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梯度奖励。

支持企业研发销售基于开源鸿蒙的终端产品,基于开源欧拉的服务器、边缘计算、工业嵌入式设备和云服务。对基于开源鸿蒙的产品,根据销售总量、销售总额综合排名,分级分类给予排名前列的企业最高250万元的梯度奖励;对销售量排名前列的开源欧拉设备、云服务的研发销售企业,给予最高2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支持发行版企业在深发展壮大。

鼓励注册成立基于开源鸿蒙、开源欧拉的操作系统发行版公司,并纳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由所在区给予落户奖励、运营资助,对其符合条件的核心团队成员给予子女入学、人才安居等方面的优待。

对鸿蒙、欧拉系统发行版产品或服务销售额排名前列的发行版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三)支持设备企业采购鸿蒙欧拉模组。

鼓励有关企业开发并销售鸿蒙终端、欧拉工业一体机等产品,对其开发适配、测试认证予以支持。分级分类支持设备企业采用鸿蒙模组,扩大鸿蒙设备生产销售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支持软件企业开发鸿蒙欧拉应用。

鼓励传统应用软件向开源鸿蒙、开源欧拉适配迁移,每年向高可靠性、高利用率的欧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欧拉操作系统板卡(已在开源欧拉社区发布配套驱动软件)的研发企业予以每款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支持研发企业基于开源鸿蒙、开源欧拉发布原生应用。通过建立应用排名体系,对排名前100名的鸿蒙原生应用,给予其研发企业最高20万元的奖励;对排名前10名的欧拉原生应用,给予其研发企业50万元的奖励。

推动云服务平台类企业增加基于开源鸿蒙的原子化服务。鼓励企业基于开源鸿蒙、开源欧拉申报技术攻关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将鸿蒙、欧拉应用纳入国家有关重大专项,推动主流应用上线鸿蒙、欧拉版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市委网信办)

二、深化应用牵引

(五)开放应用场景。

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产业发展作用,将鸿蒙、欧拉产品纳入我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加强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对鸿蒙、欧拉产品的采购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发布一批基于鸿蒙、欧拉的政务服务、智慧城市、警务、卫生健康、教育、环保等行业数字化项目需求清单,积极向鸿蒙、欧拉产品开放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动千行百业应用鸿蒙欧拉。

面向制造业、服务业,重点针对“20+8”产业集群,每年组织评选一批基于鸿蒙操作系统的优秀示范项目,对采购应用方给予项目总投资额30%,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

三年内,对符合条件的欧拉操作系统用户企业,按年度采购额给予一定比例且逐年退坡的采购补贴;对使用基于开源欧拉的自研操作系统,且年度部署应用系统超过1000台(套)的企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建设局、财政局)

(七)促进鸿蒙产品走进千家万户。

将基于开源鸿蒙的汽车,手机、电脑(含平板电脑)、耳机、音响、全屋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家用机器人、智能健身器材等消费电子产品,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家用电器,纳入市消费促进政策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八)打造鸿蒙欧拉生态展示中心。

在市工业展览馆高规格建设鸿蒙、欧拉产业生态展示中心,全面展示鸿蒙、欧拉技术、产品、解决方案以及鸿蒙在生产生活的应用场景,为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支持重点行业应用单位建设该行业鸿蒙、欧拉体验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三、培育生态体系

(九)建设鸿蒙欧拉生态中心。

支持建设鸿蒙欧拉生态中心。支持生态中心为生态伙伴提供基于开源鸿蒙、开源欧拉的软硬件产品对接测试、适配迁移、生态品牌推广、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制定产品发布管理办法,受理、登记开源鸿蒙、开源欧拉社区及相关发行版公司认证的产品,发布我市鸿蒙、欧拉产品清单。编制鸿蒙、欧拉应用产业白皮书、政策蓝皮书,发布重点行业、核心场景的创新应用案例并向全国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十)支持打造鸿蒙欧拉生态国际性产业组织。

支持开源鸿蒙社区、开源社区开展兼容性测评、开发者发展等活动。发挥全球计算联盟在欧拉生态、全球智慧物联网联盟在鸿蒙生态的国际平台作用,开展行业交流、供需对接、标准制定及产品发布活动,持续扩大市在操作系统生态领域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十一)加速鸿蒙欧拉人才培养。

支持相关院校开设鸿蒙、欧拉课程,建设鸿蒙、欧拉实训实验室和实训平台,分阶段给予每家院校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支持户籍或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或院校的学生考取鸿蒙、欧拉有关认证,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

(十二)推动鸿蒙欧拉生态集聚。

鼓励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引导园区内企业加入鸿蒙、欧拉生态,引进新的生态软硬件企业、创新研发机构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入驻。鼓励各区对相关园区建设运营和生态企业入驻予以一定比例的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合作区管委会))

四、附则

一是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本措施制定相应落实措施和操作规程,明确资助、奖励的条件、标准和程序。

二是本措施与我市其他同类优惠措施不得重复享受,可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三是本措施各项补贴受预算总额控制,如申请总额超过预算总额的,经审批后,予以相应调整。

四是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