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2年重庆市潼南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项目地址:重庆市潼南区
项目概述: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全区、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以及获证绿色食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按照相关规定,中标监测机构需与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签订保密协议,所有数据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提供第三方,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Ⅰ、抽样要求
(一)抽样环节
生产基地(生产企业、种植养殖基地、散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下同)、种植养殖场(大户)、屠宰场(加工厂)、产地运输车(以下简称“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其中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在潼南区的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抽样,生产基地要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农贸市场作为抽样检查不足的补充。抽样时需在抽样单上备注生产基地的性质(生产企业、散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如运输车样品数量达不到要求,可在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如因季度原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可在运输车、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如果没有水果生产基地或样品数量不足,可在运输车、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畜禽产品在养殖场(大户)、屠宰场(加工厂)、批发市场抽样,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市场补齐。批发市场抽样,运输车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市场补齐。
(二)抽样比例
1.种植业产品
蔬菜、食用菌和水果在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的抽样比例原则上为6 : 2 : 2(如比例不够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每个生产基地抽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同一品种限抽1次;同种蔬菜水果1辆运输车抽1个样品。不得进行单一品种抽样,每一品种抽样数量不得超过该种类抽样总数的20%。
(三)抽样方式
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协助开展生产基地抽样,并提供比抽样基地数原则上多一倍的生产基地名单,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抽样应覆盖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主体和“三品一标”获证农产品生产单位。具体抽样时,所抽的生产基地、运输车、暂养池、批发市场等地点应具有代表性,监测地点要能反映我区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生产主体,如确实没有生产主体信息,也要明确产地到县区一级,尽量抽取潼南区生产的样品,不抽取来源不详的样品,做到样品可追溯。抽样人员要按照相关的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前提下,开展抽样工作。
II、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一)种植业产品
1.抽样方法
蔬菜、食用菌和水果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和检测方法
种植业产品监测品种应为潼南区主要生产和消费品种,且所有样品均为鲜品。共监测种植业产品640个样品。其中蔬菜440个、食用菌50个、水果120个,绿色食品检测30个。
蔬菜:蔬菜监测品种主要包括绿叶菜类(叶用莴苣、油麦菜、蕹菜、芹菜、菠菜、芜荽(香菜))、甘蓝类(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瓜类(黄瓜、苦瓜、西葫芦、丝瓜)、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白菜类(大白菜、普通白菜、菜薹(心))、豆类(豇豆、菜豆)、葱蒜类(韭菜、洋葱、葱、蒜)、水生蔬菜(莲藕)、薯芋类(马铃薯、山药、生姜)等10大类产品。
食用菌监测品种为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秀珍菇、黑木耳(含毛木耳)、茶树菇、杏鲍菇和草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