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文艺人才年度评分细则

一、基础分(60分)

1.成为驻圈人才(10分);

2.开展、参与培训、活动、服务接单根据积分进行赋分。(50分)。

二、创新分(20分)

1.节目创作、揭榜创作根据积分进行赋分(10分)。

2.节目创作根据节目观看数、被点单数、观众评价进行综合赋分(5分);

2.一村一品建设情况(5分);

三、评价分(20分)

1.群众对人才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创作、演出等)满意度(5分);

2.人才获奖情况,获县级荣誉的得2分,市级荣誉的得3分,省级荣誉的得5分,国家级荣誉的得10分(最高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