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的实 施 方 案

为提升老年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幸福”工作目标,扩大基层老年教育覆盖面,增加老年基层教育点,不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生活品质要求,推动我县老年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基层老年教育建设,建立健全以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老年学校、村(社区)教学点为基础的规范化、网格化老年教育体系。到2022年9月,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都要建立老年学校,村(社区)教学点要达到本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村(社区)总数的30%,各种形式参加老年学校、各类教学点学习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20%。
二、方法步骤

自2022年6月份启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 动员部署阶段(6月)

1、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我县老年教育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机构等进行明确。

2、召开全县基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工作部署会,对基层老年教育工作推进的重点、步骤、保障等全面动员部署。

3、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利用电视台、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方式开展宣传,为推进基层老年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重点推进阶段(6-7月)

对基础条件较好、常住老年人口多的李渡、文港、民和等乡镇及城市社区管委会的基层老年教育工作重点推进。重点推进的乡镇要利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所在地、文化站等场所建设老年学校,占地面积原则不少于200平方米,开设班级不少于3个,可结合本地特色开设传统文化、非遗文化等课程;要按照资源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养老服务中心、闲置的校舍、有条件的敬老院等场所建设基层教学点,开设受老年人欢迎的广场舞、太极拳等班级。

  • 全面推进阶段(7-8月)

1、现场推进。7月下旬,召开基层老年教育现场推进会,组织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对前期重点推进的老年学校、基层教学点参观学习。

2、前期准备。7月31日前,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完成本级老年教育班子的组建,老年学校及基层教学点的选址,必要教学设施的配备、教师队伍的聘请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3、报名招生。8月31日前,各老年学校及基层教学点要完成课程的设置、招生简章的发布及招生。

(四)集中开课阶段(9月-2023年1月)

1、统一授牌、集中开课。9月上旬,县老年教育领导小组举办授牌仪式,对全县各老年学校、基层教学点统一授牌。同时,全县各老年学校、基层教学点集中开课。

2、教学成果展示。12月下旬,筹办全县基层老年教育秋季办学教学成果展,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至少报送一个优秀节目(作品)至县老年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进行展演。

3、表彰先进。2023年1月,对全县基层教育秋季办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办学乡镇、村、社区,先进校长、教师、学员等进行表彰。并对2023年春季办学进行安排部署。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县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教体局、老干部局、财政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全县老年教育工作。

2、高度重视、抓出亮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老年教育工作,把发展老年教育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各老年学校校长要具体抓;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根据各自特色,把基层老年教育抓出特色、抓出亮点。

3、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基层老年教育任务重、涉及面广,投入大,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基层老年教育采取政府出一点、社会捐一点、学员交一点的方式解决所需资金。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把基层老年教育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民政、教体等部门要在福利彩票、养老、教育等专项资金中对基层老年教育给予支持;号召企业家、乡贤为基层老年教育捐资捐物。

4、大力支持、加强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在人才、场地、政策等方面大力支持基层老年教育。教体局要组织有文艺特长的老师担任基层老年教育志愿者,要提供闲置校舍支持基层教学点建设;县民政局要提供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场所建设基层教学点;县文广新旅局等部门要充分挖掘、号召有艺术特长的人员担任基层老年教育教师。

5、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老年教育领导小组要组织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小组,按照本方案的时间、工作内容、职责等各项要求,对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的乡镇、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