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规划文本

目 录
一、规划总则 1
(一)规划背景 1
(二)规划依据 1
(三)规划范围 2
(四)规划期限 2
(五)建筑垃圾的定义 3
二、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 5
(一)现状情况 5
(二)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 5
(三)处理量预测 8
三、总体思路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思路与原则 10
(三)规划目标 11
四、全流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规划 16
(一)管理制度机制建设 16
(二)部门职责分工 17
(三)排放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20
(四)陆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22
(五)水路运输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22
(六)综合利用和消纳核准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23
(七)联单管理要求 25
(八)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求 26
(九)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7
五、源头排放污染防治策略 29
(一)源头减量目标 29
(二)落实源头减量主体责任 29
(三)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分类 30
(四)开展绿色策划 34
(五)实施绿色设计 36
(六)推广绿色施工 37
(七)推动施工现场就地资源化利用 38
(八)重点区域源头管控要点 39
六、收运环节污染防治策略 40
(一)分类收运规划 40
(二)运输车辆、船舶要求 42
(三)收集点及中转设施选址与建设要求 43
(四)收集点及转运设施建设总体任务目标 44
(五)收集点及转运设施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 46
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策略 47
(一)建筑垃圾直接利用方式与路径 47
(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与路径 47
(三)资源化利用项目选址与建设要求 48
(四)资源化项目建设总体任务目标 49
(五)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 50
(六)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 50
八、末端消纳与跨区域处置污染防治策略 52
(一)无害化处置策略与原则 52
(二)消纳场(含临时)选址与建设要求 52
(三)消纳场(含临时)总体任务目标 53
(四)消纳场运营与监督管理要求 54
(五)区域处置规划 54
(六)跨市处置要求与规划 55
(七)建筑垃圾存量治理原则 56
九、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58
(一)建筑垃圾污染防控措施 58
(二)水环境保护与防治 61
(三)大气环境保护与防治 62
(四)噪声环境保护与防治 62
(五)土壤环境保护与防治 63
(六)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 64
十、管理体系规划 65
(一)处置核准及方案备案机制 65
(二)全过程联单管理机制 65
(三)跨区域平衡处置和生态补偿机制 66
(四)政府扶持机制 66
(五)源头责任机制 66
(六)联合执法机制 67
(七)投诉举报机制 67
(八)探索付费机制 67
十一、实施计划 69
(一)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分类 69
(二)实施计划 69
(三)工程建设 69
十二、保障措施 72
(一)强化统筹推进 72
(二)强化联合执法监管 72
(三)加大资金支持 73
(四)完善用地保障 73
(五)推动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情况作为财政结算依据 74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74
(七)加强宣传培训 74

附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图
附件: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
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及采纳情况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建设融湾崛起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魅力后花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QQ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QQ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QQ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二)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和《QQ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QQ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QQ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QQ市城市管理“十四五”规划》《QQ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和《QQ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广东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2-2021)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等标准规范,并结合QQ区实际情况而编制。本规划未作规定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广东省、QQ市的相关法规、规范规定。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QQ市QQ区行政管辖范围。范围包括QQ区管辖的4个街道、4个镇:凤城街道、东城街道、洲心街道、横荷街道、源潭镇、龙塘镇、石角镇、飞来峡镇,总面积为1296.31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
1.规划期限:2024-2030年。规划期限与《广东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QQ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0年)》保持一致。
2.规划基准年:2023年
3.规划近期:2024-2026年
4.规划远期:2027-2030年
(五)建筑垃圾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不包括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可分为5大类,分别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具体如下:
1.工程渣土: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工程泥浆: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3.工程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沥青(主要为道路沥青混凝土)和模板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
4.拆除垃圾: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沥青(主要为道路沥青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弃料。
5.装修垃圾:指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是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以金属、混凝土、砖瓦、陶瓷、玻璃、木材、塑料、石膏、涂料、土等为主要成分的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产生处理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现状情况
1.建筑垃圾排放量:2024年QQ区建筑垃圾排放许可68宗,建筑垃圾产生数量190.97万m³;其中工程渣土150.20万m³,工程泥浆2.20万m³,工程垃圾3.82万m³,拆除垃圾15.52万m³,装修垃圾19.23万m³。
建筑垃圾种类大部分都是工程渣土。
2.建筑垃圾处置量:2024年QQ区建筑垃圾处置量160.48万立方米。其中,消纳场消纳0.01万立方米,资源化利用7.03万立方米,工程回填/土地平整152.93万立方米,其他(包括堆山造景、修基筑路、筛分后进行焚烧处理等)0.51万立方米,无跨地级以上市处置建筑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