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造洁净文明县城城市样板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落实绍兴市委打造最清洁城市“410行动”要求,持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见变化、出形象、保长效”目标,以绍兴十运会举办契机,通过“脚步丈量城市、情怀提升品质”,动员各方力量,统筹各类资源,着力破解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洁化、绿化、序化、亮化、美化水平,努力打造洁净文明县城城市样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现代化网络型山水城市要求,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时段的城市精细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管理从粗放向精细、从传统向科技、从平面向立体转变。通过五年行动,努力实现环境卫生“席地而坐”、道路通行“杯水不溢”、市容市貌“井然有序”、园林绿化“五彩斑斓”、城市夜景“如梦如幻”等五大目标。根据城市精细管理分类工作要求,分级分步实施示范区、高标区、标准区和一般区建设,到2027年底前,城市管理示范区不少于城市建成区的15%,高标区不少于45%,其余为标准区,将打造成为洁净文明县城城市样板,市民满意度达到98%。
三、主要任务
按照“点面结合、建管并举、政社联动”的原则,全面实施打造最清洁城市“410行动”,“4”即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单元美化、城市家具洁化、城市治理序化四大行动,“10”即每个行动各有10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城市功能优化行动
1.城市桥下空间综合利用工程。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整治死角乱象,利用周边条件,融合沿线风貌,突出空间特色,合理设计、开发、管理城市桥下空间。开展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建立健全桥下空间利用相关机制。到2025年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管理到位,到2027年完成城市桥下空间的利用改造。(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开发区、高铁新城、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各街道)
2.城市主干道景观提升工程。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提升城市主干道沿线、主要门户、重要节点绿化品质,提升城市绿化整体品味和档次。到2025年全面完成主干道绿化提档升级,建成一批具有特色的林荫路和鲜花林。到2027年形成全市主干道“一路、一景、一特色”。(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开发区、高铁新城、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各街道)
3.垃圾分类治理提升工程。2023年底,完成创建“越美小区”110个,新增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0个,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个、“越美商业街”25条,覆盖率达30%以上;同时五大集镇至少建成1个定时定点投放小区,四个街道完成小区AI智能分类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4%以上,易腐垃圾分出率达6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64%以上,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到2025年底,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5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5%以上,易腐垃圾分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均达70%以上,基本完成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到2027年底,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覆盖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88%以上,易腐垃圾分出率达80%以上,回收利用率达75%以上,全民参与、分类自觉、治理高效、和谐有序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投集团、银保监,各乡镇〈街道〉)
4.雨污管网提标维护改造工程。按照“污水不入河”原则,继续完善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2023年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11公里,新建雨水管网7.5公里,提标改造雨水管网5公里,雨污分流管网7.5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60公里,新增抽排能力0.15万m3/小时,完成易涝积水点改造2处。完成市城东污水管网复线及分区处置终端工程。到2025年底,完成新建雨水管网28.5公里,提标改造雨水管网12公里,建设雨污分流管网28.5公里,清淤排水管网340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率达88%,处理率达到98%。到2027年底,完成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城投集团、水投集团,相关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