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我市科技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加强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对我市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明确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年度优先支持的技术领域及方向,根据《XX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实施细则》(乌科规〔2021〕1号),编制了《XX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相关企业及机构申报XX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的重要依据。

一、基金情况基本

XX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总规模10亿元。科创基金秉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是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二、支持方式

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的投资方式。对符合我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按照《XX市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科创基金可采取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的方式支持重点科创类项目发展。

三、申报条件

1.注册地和税收关系均在XX市;

2.所属行业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其他行业;

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较高,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管理团队具有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良好的市场判断力和较高的行业理解力;

5.主营业务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增长空间,主打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创新点,清晰可行的商业模式以及规范的财务体系;

6.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受理单位

XX市科学技术局委托XX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XX市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项目受理工作,并将根据申报单位情况入选科创基金项目储备库,今后将从项目储备库中进行优先支持或择优推荐给其他投资融资机构。

五、受理方式

请申请企业按附件要求报送电子版材料至科创基金。

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XX市技术创新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中心、XX市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时间:该项目全年受理。2022年第一批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