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一、活动学科分类

1.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6.其他(OT)——不属于上述五类学科的其他活动。

二、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以小组、班组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为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人数必须在三人以上,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活动内容。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辅以必要的图片加以说明。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必须是大赛办公室提供的标准申报书。

(2)活动报告:50页以内,大小在2MB以内。

(3)其他附件:大小在2MB以内。

五、申报办法

各地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

由各地统一邮寄纸质材料至市创新大赛办公室,内容包括申报书、活动报告、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原始纸质材料一式6份。

(入围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要进行网上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授权码,申报者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内容包括申报书、活动报告、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

六、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活动内容,有真实的活动记录和客观的活动总结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七、优秀活动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0cm,高120cm。

八、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从各地推荐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青少年创新大赛。

 

第四章  附  则

 

一、参赛者遵守章程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章程参加市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二、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

3.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使用等。

三、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市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因参加市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本章程由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办单位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