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系列活动

为深入贯彻调查研究在现代化司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标准和裁判思路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全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3月20日晚,黄岩法院举行“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系列活动之永宁法苑•庭外谈”典型案例分享会,党组书记、院长徐乐盛出席,审委会专职委员胡尚慧、审委会专职委员陈泳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办公室、审管办、执行局等部门干警参与分享。

案例是鲜活动态的法典,是引领风尚的教材。

几名员额法官分别用理性的思考、生动的语言现场讲述2022年全市优秀案例分析和其他典型案例。

分享案例:《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扶养关系的司法认定》( 全市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审理案件时要看透事物本质,要注重价值判断,裁判结果应契合人民群众朴素的价值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分享案例:《当事人对缺乏裁判必要性的诉讼不具有诉的利益》(全市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

案例学习和撰写是法院干警加快提升业务水平、培养跨条线综合审判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晚上的案例分享会,不论是在案例的培育、文章撰写、法律适用以及如何让裁判更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让我耳目一新、受益匪浅。

分享案例:《对共同不法侵害人之防卫行为的认定》(全市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法官不能只埋头办案,还要抬头看看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以此培养对法律热点、案例价值的敏锐嗅觉。身处基层法院,实践中的小问题,深挖一下都可以由小及大,只要化被动为主动,以热情和真诚待之,小法官,一样能写大文章。

分享案例:《黄某某诉徐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

我们不仅要通过我们精湛的法律知识技能办好每一个案件,更要时时刻刻保持一颗滚烫的善良之心,为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竭尽全力。

分享案例:《某公司诉袁某、袁某某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只要这个法官有良心,那么这个法官就不会差到哪里去,这是个做法官的道。就像悟道诗所写的那样,尽日寻春不见春,芒鞋踏遍陇头云,归来笑拈梅花嗅,春在枝头已十分。

分享案例:《某公司诉方某、王某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任何人不应当为其未做过的事而承担任何责任。本案重点审查王某是否具备参与公司经营的条件和能力,是否从该公司有所获益。办理夫妻共债或夫妻作为股东公司时涉及债务承担的案件,我们不要机械办案,应该有符合社会大众所能接受的价值观,考虑判决的社会效果和对当事人的影响。

分享案例:《常某诉何某某、蔡某某买卖合同纠纷》

商事案件中涉及的金额及主体争议等问题虽多具有个案性,但账单书写形式、双方的交易习惯、当事人的身份立场等细节性问题都可能是我们认定事实的一个突破口。因此,我们在办案过程中还需加强对案件整体的把控能力,方能更准确的去还原案件客观事实,精准裁判。

分享案例:《胡某、胡某某诉梁某某等人合同纠纷》

在审理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结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的目的以及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以合同表面的名称等内容片面认定。

调研的三个维度:

通过典型案例分享交流,既能展现法官的逻辑能力、法治素养和理论功底,也是展示我们新时代法官的公正司法担当和司法为民情怀的方式之一。新时代法院调研必须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发挥人的各方面能力,投入十足的精力和坚定的信心,穷尽九牛二虎之力去探究,力求对调研问题进行周全的考虑和论述。做调研要始终把握调研内在规则规律,在办案同时时刻总结提炼,做到义理清晰正确、考据详实全面、辞章优美合规,在调研中主动燃烧自我实现高峰体验,不负为法律事业奋斗终身的抱负。

庭外谈·调研心得

在分享会后,陈泳滨专委总结了案例分享会承载的意义,并对下阶段的案例研究工作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如何提升案例撰写的能力,氛围非常重要。与其到处去寻找香味,不如把黄岩法院变成香味的海洋,在分享和传承的过程中,思想的交汇才有化学反应的可能。黄岩法院文化氛围是成就他人、超越自我、极具包容性的“洋葱头”文化——承载着不断探索改革创新的理想主义、务实前行不冒进的现实主义和追求完美更乐于分享的共享理念。我们在此思想交锋,是因为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思考是一种态度,传承是一种责任,分享是一种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