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领导下,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履职行权,主动担当作为,为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新侨乡、全力推进新时代明溪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向、合力合拍,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3.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把落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与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市委“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及县委贯彻部署要求,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新时代新明溪建设大局中展现人大“永远在线”的责任担当。
(一)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

4.实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法治、发展、民生、生态”等重点,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着力推动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权力的正确行使。

5.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林长制工作、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等情况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全民参保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发展、教育改革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禁毒工作、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等情况报告。听取县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工作情况的报告。

6.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县本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县本级决算和2023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国有企业改革与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7.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

8.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开展《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农村“四好”公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专题调研。

9.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建好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加大主动审查力度,提升备案审查质效。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和交办督办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1.科学决定重大事项。健全完善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决议,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2.规范做好选举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选举表决、宪法宣誓等任免程序,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强化对选举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履职、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