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创业XX行动方案

创业是扩大就业、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和“四新”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源的重要抓手,是推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持续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支撑。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扎实开展创业XXXX行动,让创业成为XXXX的时尚活力和形象名片,让XXXX成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创业创造”的重要论述和对XX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XX,放眼世界,充分发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叠加的区位优势和科教资源密集、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等优势,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坚持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坚持激发本土创业活力和吸引优秀团队来皖创业并重,以一流创业环境感召天下英才、繁荣市场主体,努力把XXXX产业生态打造成为“乔木参天”“灌木茁壮”“苗木葱郁”的“热带雨林”各类人才的创业热土,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树立国际视野,加强集成创新,强化平台思维,汇聚各方力量,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到2025年底,形成创业环境一流、创业主体活跃、创业成果迸发、创业氛围浓厚的新格局,创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100万户3万户以上,其中新增企业30万户8000户以上。(责任单位:省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市商务厅局等)
——每年培育省、市专精特新企业1000家XX家左右,其中争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家XX家左右。(责任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
——每年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创业者10万名500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支持科研人员等创业者1万名500名以上;支持高层次创业团队1000个50个左右,其中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30个2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教育厅体局、省市科技厅局、省退役军人厅、省市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等)
——每年培育省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00个6个以上,其中,争创省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2个,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载体1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科技厅局、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省市退役军人厅局、省市乡村振兴局等)
——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0万人3000人以上,其中线下创业培训7万人以上。(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000亿元32亿元以上,实现“两增”(责任单位: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人行合肥XX市中心支行、XXXX银保监分局),新增天使投资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市科技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财政厅局、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放创业贴息贷款60亿元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合肥XX市中心支行)。
——到2025年,力争50%左右设区的市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创业XXXX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重点举措
(一)聚焦创业重点领域。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遵循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要求,坚持高端引领、龙头带动、广泛参与,通过创业壮大产业,依托产业赋能创业。
1.聚焦高科技领域。推进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培育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广泛汇聚创新资源,围绕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进核能、下一代人工智能、下一代新型显示、6G网络技术、深空探测、商业航天、类脑科学、质子医疗装备、大数据等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和文化旅游“6+1”产业开展创新创业,积极引进高精尖创业团队,打造高科技产业发展集聚区。(责任单位:省市科技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
2.瞄准产业链短板领域。围绕十大新兴产业,精准梳理产业链短板弱项,突出“卡脖子”技术,突出关键设备零部件、元器件、材料、工艺和软件开展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征集机制,在XX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发布。积极跟进对接情况,选择符合市“6+1”产业共性的核心技术需求委托高校院所,通过内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与企业联合攻关,获得立项的市财政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实施核心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工程,构建“龙头企业+配套企业”生态圈,引导支持创业者围绕产业链锻长补短开展创业。(责任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国资委、省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3.突出“四新”经济领域。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支持创业者在传统产业新型化、工业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度假旅游、乡村振兴、智慧健康养老、模式创新、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业态、便民利民新业态、平台经济、虚拟现实技术等领域广泛开展创新创业,促进新的经济形态和模式不断涌现。(责任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市科技厅局、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民政厅局、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省市商务厅局、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省市乡村振兴局、省市数据资源局等)
4.广泛开展大众创业。鼓励城乡劳动者创办特色种养业、传统工艺加工业、社区服务业等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扶持发展各类特色市场主体,使有梦想、有创意、有能力的创业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梦想成真的机会。(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民政厅局、省市市场监管局等)
(二)培育引进创业主体。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形成本地创业者不断涌现、外来创业者广泛集聚的生动局面。
5.招引高层次创业团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大力招引境内外高层次创业团队和高水平初创企业。重点引进技术水平领先、产业发展急需、市场前景广阔、创业方案可行、创业者有过从业经验的团队。对引进的国家级双创领军人才,3年内给予100万元生活补贴,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科技厅局、省市财政厅局、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对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各市天使基金投资支持基础上,省级统筹基金资金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发挥天使基金发现、培育等功能。对优秀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在各市、县(市、区)、开发区天使基金投资支持基础上,省级天使基金优先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支持各地鼓励各县、区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力量,招引优秀创业团队来我市创业的,由县、区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方案由各县区自行制定。(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
6.鼓励科研人员创业。鼓励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皖淮兼职创业、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保留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满后创办企业尚未实现盈利的可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允许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取酬,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按80%比例予以奖励。赋予高校院所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分配自主权,视为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用于成果孵化和创业投资的,可按80%比例奖励项目组成员。(责任单位:省市教育厅体局,配合单位:省市科技厅局、省市财政厅局等)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获奖人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至分红或股权转让时依法缴纳。(责任单位:省市税务局,配合单位:省市科技厅局等)
7.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开展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实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留皖淮、放心创业、舒心定居。(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教育厅体局等)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25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各地可给予配套支持。(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市税务局,配合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依托“大黄山”等资源,吸引有为青年在工业互联网、软件设计、创意农业等领域创新创业,属地政府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有关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等)举办“青苗杯”项目资本群英会,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开展“XX青年创业奖”评选表彰。(责任单位:团省市委,配合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实施“留学人员扶持计划”,对3年内达到一定标准创业成功的留学归国人员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等)
8.扶持返乡人员创业。依托我市各类驻外机构开展各类走访慰问、座谈、宣讲、推介等活动,参加长三角一体化(闵行)专题招商推介会、文旅产业招商引资推介会、向企业家、技能人才及高校应、历届毕业生介绍创业政策、产业政策和园区建设等创业就业资源,精准服务回淮创业人员在家乡创业兴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引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创办企业。新返乡创业企业购置新生产设备的,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设备补助。返乡创业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厂房的,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厂房补助。对产业园区、孵化基地内吸纳就业50人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由县、区级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水电气费补贴。(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助。(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等)
(三)搭建完善创业平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多层级、多类型、多主体创业孵化链条,强化平台场地、设备、创业导师、人力资源、资金、政策等集成服务功能,发挥平台“扶上马、送一程”作用,努力满足各类创业者多样化、全周期的创业需求。
9.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平台。依托中国(XX)自由贸易试验区XX联动创新区,构筑高水平开放型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省市科技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市商务厅局等)高水平打造“科大硅谷”“中国声谷”“中国视谷”等示范引领型创新创业平台,加快建设一批垂直型专业化园区,建成业界领先的高科技企业“高产田”、密集区。(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出台XX市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建设意见,完善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政策,引进知名高校院所在淮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积极与沪苏浙、G60科创走廊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对接与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区、园区)组织合肥工业大学等创建国家大学科技园,启动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工业大学、省财政厅等)提升XX创新馆功能,打造技术开发、转化交易、项目孵化、展示推广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引进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在皖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责任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等)
10.开辟大众创业孵化空间。建设一批市级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对经认定的市级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园补贴(寿县、凤台县被认定为市级民营孵化基地的,由县财政比照执行),用于孵化基地为企业减免租金、物业费等。建设一批积极争创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教育厅局、省市财政厅局等)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主力军作用,建设用好“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文化产业街(园)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退役军人创业园、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示范点)等,按规定给予补助。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做好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训。(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科技厅局、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民政厅局、省市财政厅局、省市农业农村厅局、省市文化和旅游厅局、省市退役军人厅局、省市乡村振兴局等)发挥高新区、经开区孵化优势,统筹用好新区建设、老工业区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库等设施,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大众创业空间。(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科技厅局、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工业用地中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可按工业用途管理。(责任单位:省市自然资源厅局,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等)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
11.支持龙头企业创办专业孵化器。依托龙头企业产业生态、科技设施、数据信息、场景应用等资源,扶持建设一批企业专业孵化器,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创业生态,为创业者提供产业资源、投融资、创业培训、创客空间等一站式加速服务。(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发展改革委、省市科技厅局、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民营孵化基地,各县、区根据实际投资可给予一定比例投资补贴,开办初期给予一定比例运营补贴,其他各项支持政策与政府主办的孵化器平等对待。(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等)
12.用好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优质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创业者依托平台整合资源,在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领域创新创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建设一批体验中心、推广中心,每年发布100个动态场景清单。采取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配合单位:省市财政厅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支持各市征集评选“产品+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属地各县、区政府可给予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市经济和信息化厅局等)
(四)提升创业能力。打造特训营、导师团、大赛路演、创业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等多位一体的培训、培育和服务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创业实效。
13.培育引进创业教育服务机构。瞄准世界前沿,高水平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商学院,加快培育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依托省内驻淮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等,遴选认定一批推荐申报省级创业研究院,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招引国内外头部创业研究、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机构,遴选认定一批省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最高给予5万元补助;积极争创省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招募一批“筑梦”创业导师,打造创业服务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配合单位:省市教育厅体局、省市财政厅局等)大力发展综合性创业服务机构,鼓励引进战略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检验检测、会计、律师、评估、融资、仲裁等高端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