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高新区特色产业创新集群培育(专题编号:2022DZX001)
主管科室:高新技术科
专题内容: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2019〕28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清府〔2021〕26号)文件精神,支持我市省级高新区聚焦重点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提升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建设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加强对高新区的宣传推广,树立品牌、提升形象,促进园区创新发展。
绩效目标:
1.健全特色产业基地管理机构,制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规划,实施期内完成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申报。
2.对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监测体系,制定省级高新区争先进位实施方案(含申报国家高新区可行性分析及阶段任务)。
3.壮大产业集群,打造精细化工、新能源电池材料、特色金属三大支柱产业,项目实施后三大支柱产业年工业总产值超140亿元,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7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超60家,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超75个。
4.引入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等相关科技服务机构不少于3家;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对接高校院所,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平台,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每年开展科技政策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覆盖企业不少于200家。
5.组织不少于1家载体申报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孵化器载体引入企业不少于20家。
6.对园区科技创新工作成效及亮点进行宣传,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一篇科技创新专题报道。
申报要求: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XX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2.由高新区管委会或管委会下属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支持方式:竞争性立项无偿资助。
支持强度:400万元/项。

专题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分为企业类和学科类省市共建)(专题编号:2022DZX002)
主管科室:高新技术科
专题内容:围绕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创新生态链,以增强产业技术源头供给为目标,重点聚焦我市新材料、先进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遴选有一定基础的企事业单位组建重点实验室,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引导新技术的应用和成果转化,为优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培育一批省重点实验室后备力量。
绩效目标:
(一)企业类:(1)项目实施期内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1项(含)以上;(2)申报发明专利3项以上;(3)引进人才不少于2人;(4)累计新增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或新增利税不少于300万元。
(二)学科类省市共建:(1)项目实施期内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含)以上基础研究项目3项(含)以上;(2)申请发明专利5项(含)以上;(3)引进人才不少于10人。
申报要求:
(一)企业类
企业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科技创新实力强,且持续从事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5年以上,主要研究内容与已建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XX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2.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5 亿元,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研发经费数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3.拥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场地以及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固定专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科研团队人员配置合理,能为企业重点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
4.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和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能发挥学术引领作用,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能力。
5.已获得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资质的企业不再申报。
6.实施期内需完成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
7.应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自有产权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2)实验用房和场地等佐证材料。
(3)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4)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专审报告。
(5)不少于30名固定专职研究人员名单。
(二)学科类省市共建
实验室建设应围绕重点支持领域,聚焦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近、中、远期目标清晰,主要研究内容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互相错位,建设基础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XX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2.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A.近5年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B. 近5年主持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C.近5年主持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参与1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3.研究团队:固定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研究团队人员配置合理。2019~2021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0项。项目经费总额(不含配套经费)达1000万元及以上。
4.科研设施:有相对集中且规模适中的实验用房和试验场地, 拥有先进的科研仪器设备设施,具有良好技术支撑条件和学术活动环境。
5.以往成果:实验室整体科研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代表成果国内领先,提供近五年5项代表性成果。
6.开放合作:实验室仪器设备提供对外开放服务,有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产学研合作机制运行良好。
7.重点支持高校或三甲以上医疗机构申报。
8.应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科研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2)实验用房和场地等佐证材料。
(3)不少于30名固定专职研究人员名单。
(4)实验室负责人承担项目清单。
(5)2019~2021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清单。
(6)近五年5项代表性成果清单。

其它申报要求:
1.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全职全时在实验室工作。
2.申报实验室名称应统一按“ XX 重点实验室培育单位(2022 年度)”格式填写,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且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支持方式:竞争性立项无偿资助。
拟支持强度:50万元/项。

专题三: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专题编号:2022DZX003)
主管科室:高新技术科
专题内容: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围绕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孵化,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推动我市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绩效目标:
1.建设孵化场地20000平方米以上;引进硕士和博士人才共不少于10人;与10家以上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常态化合作机制,协助10%以上的入驻企业获得融资。
2.引进2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其中新材料企业不少于12家;孵化出不少于4家高新技术企业,1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5家。
3.项目完成后实现年均产值2亿元以上。
4.实施期内完成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
申报要求: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XX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2.申报单位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至少报送1年真实、完整的火炬统计数据。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支持方式:竞争性立项无偿资助。
拟支持强度:100万元/项。

专题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题编号:2022DZX004)
主管科室:科技合作与服务科
专题内容:引导和鼓励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五个百亿”产业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军民共用技术应用研究,提升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能力。
绩效目标:
1.攻克1-2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2.申请发明专利2件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4件以上。
3.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引进或培养人才1-2名。完成1-2项技术产品小试、中试。
5.至少1项技术产品实现量产,累计新增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或新增利税不少于300万元。
申报要求:
1.符合《关于组织申报XX市2022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的要求。
2.项目申报单位注册地必须在XX市辖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优先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项目。
支持方式:竞争性立项无偿资助。
拟支持强度:50万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