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基本情况
1.1.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水路与新蚌埠路交口西南角(合肥乐凯项目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中心点坐标:北纬31°55′7″,东经117°18′4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80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34846.4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原料库、1栋成品库、1栋光学聚酯薄膜生产线房,并沿项目区永久占地范围内布置供电、给排水、消防应急通道等配套设施。项目用地面积5.4hm2,容积率1.15,建筑密度62.77%,绿地率2%。预留用地为0.6hm2,项目地块较平缓,总挖方1.95万m3,填方1.95万m3,不涉借方和弃方。工程由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工程,工程总投资4016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400万元;工程已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18个月。
项目区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属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类型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南方红壤区,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2.a,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为380t/km2.a,属微度侵蚀。
本工程项目区不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
1.1.2项目背景
本项目选址位于合肥乐凯项目园区规划范围内,并进行独立备案,且合肥乐凯项目园区已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本项目施工前未对本工程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6月我单位接受委托,进行FPD偏光片用光学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接到委托任务后,在全面搜集和掌握详细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我公司及时组织项目组技术人员与业主、主设单位技术人员联合进行现场实地查勘,向项目业主单位充分了解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工程布置等基本情况,对工程及其周边地区地貌、植被、河流水系、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拍摄了现场照片和录像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规程规范,2022年6月编制完成《FPD偏光片用光学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2设计水平年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计划,本工程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3年11月完工,本方案报告表的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1.3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执行标准等级
本工程位于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属于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南方红壤区,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皖政秘〔2017〕94号)、安徽省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及《合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本项目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功能准保护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但位于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2)防治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
(1)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可根据干旱程度按下列原则进行调整:
①位于极干旱地区的,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可不作定量要求,水土流失治理度可降低5%~2%;
②位于干旱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可降低3%~5%。
(2)水土流失控制比在轻度侵蚀为主的区域不应小于1,中度以上侵蚀为主的区域可降低0.1~0.2。
(3)在中山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可减少1%~3%;在极高山、高山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可减少3%~5%。
(4)位于城市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可提高1%~2%。
(5)对林草植被有限制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结合项目区域水文、气候、地质、地貌等条件调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至设计水平年,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修正后)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25,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