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群测防工作
进入汛期来我镇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镇、村、组和镇直单位干部进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防灾减灾意识,用宣传车到各村宣传张贴防治标语,利用村广播宣传相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扎扎实实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对已查出的危险点,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
三、基本情况
我镇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地势北高南低,以低山地貌为主,海拔主高度500-800米,辖去为丘陵地貌地表切割强烈,形成母质以混合岩、混合花岗岩为主,土层疏松深厚,矿物质元素含量高,本镇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2.2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2000毫米以上,汛期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9月,强降雨是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四、地质隐患点及重点区域
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上林村闸门口地质灾害隐患点、隆安村九连山组农高荣户房子背面土坡、根竹水组何允志、何泽英户房子背面土坡。
2、重要道路沿线:XX黎木岗公路沿线、上林村——茂化村道路沿线、XX村——隆安村道路沿线、永塘村——安河村道路沿线,茂化村水库坝首——旺沙河道路沿线,茂化村水库坝首——茂化村三塘组道路沿线、XX佰仁生态景区内道路(含上山道路)。
3、茂化水库引水渠道(辖区内),因长期放水,渠道外侧地下水量足,渗漏活动条件好,加上水渠三面光填塞设施差,内侧坡陡残积面厚,汛期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塌陷灾害。
4、各村在山边坡脚、半山腰的建筑群。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群测群防,有效治理,确保一方平安。
2、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民的防患意识和法律意识,各村和各单位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并对其潜伏在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初步的分析、判断,制定预防措施,避险方案和治理方案。
3、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制度,要派专人对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进行巡查观察,尽可能捕捉收集发现地质灾害突发性的前兆现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迅速报告镇政府和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政府办公室电话6550297,镇乡建中心电话6550261。
4、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从事生产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诱发地质灾害,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在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区(点)坐落的村组,要统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个案,建立监管网络,落实责任人和巡查制度,预报制度,地质灾害体的形变观察记录等。
5、对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在选址建设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或减轻其发生造成的损失,避免人为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的经济损失。
6、理顺关系,强化管理,建立健全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提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形成对地质灾害群测群治的工作网络,特别是对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点的地方,上至领导干部,下至当地人民群众,务必做好监测预报和防治管理工作,确保能顺利避让地质灾害对群众的影响。
7、镇人民政府将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经济建设与防灾减灾工作同步进行,对于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及时有效地开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