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所有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保险、现场仓储以及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及培训、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维护等所有服务,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的部分明确。
2、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磋商供应商所投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磋商小组鉴定磋商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磋商供应商没有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
4、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磋商时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本次采购的核心产品为 双模卫星便携站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或同品牌核心产品)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1.工作频率:发射:14.0~14.5GHz;接收:L:10.95~11.70GHz, H:11.70~12.75GHz
2.传输速率:上行最高10Mbps 下行最高50Mbps
★3.天线口径:波导阵列天线,有效口径不小于0.6米(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性能彩页等能够反映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4.整站尺寸≤680mm×680mm×250mm
▲5.整站重量≤22kg
6.整机功耗≤150W(不含选配件)
★7.续航时间:续航时间不少于2小时(不含选配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性能彩页等能够反映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8.工作温度:- 20℃~+55℃
▲9.防护等级≥IP66
10.天线增益 :发射增益≥36.5dBi,接收增益≥35.5dBi
11.极化方式:线极化,极化隔离度≥30dB(在轴)
12.对星方式:自动对星,提供对星APP控制管理软件,实现智能辅助对星,状态显示、参数配置
★13.整站开通时间≤3分钟 (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性能彩页等能够反映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14.业务传输:支持以太网接口和WIFI无线接入(可通过网口外接便携式视频指挥箱实现音视频会议、370M无线网关)
15.位置鉴权:支持自由切换接入应急管理部网管和省应急管理厅网管、受省应急厅位置鉴权管控
★16.内置多种国产卫星调制解调器,可选择高通量模式和专网模式;高通量模式支持接入KU频段高通量国产卫星的国产卫星通信系统,专网模式支持和应急管理部国产卫星通信主站系统互联互通,可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卫星通信主站直接互联互通(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性能彩页等能够反映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对应项不得分。)
▲17.双模卫星便携站,既可接入亚洲九号卫星,也可以接入亚太 6D 高通量卫星。(选用双模模式,可连接应急部卫星专网,也可连接卫星互联网)
18.产品需提供亚太6D卫星通信运营商出具的通过亚太6D入网测试认证证明
19、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省级代理单位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20、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其省级代理单位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21、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接入应急部亚洲九号卫星专网承诺书。
1.亚太6D卫星公网流量每年120G,上行3M,下行5M(最高上行10M,下行10M)
2、成交供应商需承诺成交后7个工作日提供亚太6D卫星通信运营商或其省级代理单位出具的项目授权书。
1、额定功率≥1800W
AC 交流输出:220V/50Hz,标准正弦波输出。
支持usb供电输出
2、电池容量:≥438Ah/3.7V (1620Wh)
3、充电方式应当支持市电、太阳能充电或车载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