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规要求

1.报价

(1)景观灯具报价含分控、信号放大器、常规支架(10cm及以内)、常规遮光板(与灯具一体化并与灯具长度相同,宽度6cm以内)、配套不锈钢控制箱(内含漏保开关、插座等)、光纤、网线(全部采用室外防水UTP超五类网络电缆)、水晶头、灯具安装完毕所需所有螺栓、螺帽、防松垫片(包括灯具自带螺栓和安装用螺栓)等配件及软件系统。

(2)输入电压为非220V的低压灯具,配置恒压驱动电源。中标单位所供电源的数量、型号等参数需经现场负责人确认后按要求提供。驱动电源的价格,不包含在灯具报价中。

(3)主控、非常规支架、非常规遮光板、防盗框的价格,不含在灯具报价中。

(4)灯与灯之间的控制的连接线、延长线、公母头、三通等所有线缆及辅材由投标单位提供,价格含在灯具投标价格中。

(5)灯具试灯和效果调试等事宜的全部费用含在灯具投标价格中。

(6)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灯具及配件的质量、效果不符合要求的,所产生的返工更换等全部费用含在灯具投标价格中。造成误工延期的,承担相应误工费用。

(7)中标供应商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应当提供包含各类控制器、不锈钢控制箱、信号放大器、常规支架、常规遮光板、螺栓、螺帽、防松垫片、防坠落钢丝绳等各类配件以保证灯光照明的效果,具体的数量、型号、颜色等参数应当与甲方提供的技术性文件一致或由甲方审核确认。若由于缺失配件而无法满足现场安装条件所产生的额外安装、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中标供应商在发出货物的同时应当提供包含插拔件、网线、各类连接线、公母头、三通等满足现场效果要求的各类辅材,辅材的具体规格和数量应当满足主采购合同中相应数量灯具的安装。若由于缺失辅材而无法满足现场安装条件所产生的额外安装、更换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报价包含运输至采购单位仓库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入库检验的相关费用(包含一次装卸费用)。在运输、装卸等环节,必须做好成品保护,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所有措施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服务要求

1.现场试灯

(1)中标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组织试灯(包括室内和现场试灯),并承担安装、调试等一切费用。试灯费用纳入中标总价中,中标单位可自行找采购单位中标的劳务队伍安装样灯后当日支付相应费用。安装、调试工作应符合采购方管理要求。电源点由采购单位提供或制定。

(2)现场组织试灯的必须是厂家专业技术人员,而非代理商。中标单位完成中标手续后(或接到试灯通知)的第二天与采购单位对接、自行组织现场查勘,明确试灯相关要求(如灯参要求、效果要求、安装断面等),由中标单位充分理解后拿出试灯方案(含试灯类型、功率、尺寸、数量、色温、光束角、安装位置、安装支架、控制模式、试灯时间、试灯地点、试灯组织措施等)。光色及光束角由中标单位现场试验,效果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才能批量供货。灯具种类尽量归并,灯具型号尽量统一。

(3)中标单位在了解应用场景后,3日内准备样灯,白天先送项目部,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直接退回,勒令整改,暨第一次试灯未通过),部分重要灯具需观看晚上照明效果的,报项目部后,中标单位第二天白天必须完成样灯安装及通电试验。白天安装完毕后,需经项目部确认。当天晚上由采购单位确认照明效果。

(4)试灯结束后,中标单位第二天拿出书面结论,含灯具试灯是否合格,还需要进行哪些改动,需要改动的灯具下一次的试灯时间和试灯方案。试灯的时间包含在灯具供货的合理周期内。

(5)对于第一次试灯未通过的,应在5日内组织第二次试灯。中标单位必须在两次试灯内完成相关工作。第二次的试灯流程继续按照相同的要求实施。

第一个应用场景的试灯未按照要求执行,在采购单位提醒后整改到位的,免于处罚。第二个应用场景的试灯未按照要求执行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20%。第三个应用场景的试灯未按照要求执行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50%。第四个应用场景的试灯未按照要求执行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每一个应用场景试灯最多两次,超过两次试灯不通过,建设方不再组织试灯,由此造成的供货滞后或质量问题等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终止合同。

2.深化设计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深化设计,并通过采购单位确认。

(1)试灯完成后2天内,完成深化灯具支架、不锈钢螺丝螺帽、桥架、挡光板、颜色、重量、安装方式、引出线方式和长度,灯具接头方式等,并完成封样。

试灯完成后5天内,根据照明效果和施工图,深化控制系统图。明确主控、分控、信号放大器等的数量和安装方式。

3.供货要求

中标单位自收到订单2日内提供详细的供货计划表,未按计划表供应相关材料所导致的人员、机械窝工、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自订单收到起20天完成供货,供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签收日期为采购单位签收日期。

灯具、配件和附件等应同时提供,未同时供货的视为未按要求供货,其中灯具、支架、防坠落装置应是已组装状态。

4.施工过程中的服务

中标单位需明确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名单。在采购单位施工期间提供调试、配合服务工作,人员数量和调试进度应符合现场需求,否则由此产生的误工等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中标单位的响应时间为24小时。

5.质保期责任

质保期内,由于中标单位提供的一切材料因非人为或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损坏或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含人工、机械、管理等费用)。要求12小时响应,72小时完成。未按时完成的,采购单位有权自行组织维修,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内,灯具坏灯率超过合同供货总量的2%的,需方有权就超出部分的坏灯向供方退款退货并要求供方承担该坏灯采购价款总和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将供方列入招投标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需方作为招标人的项目。

三、技术通则要求

(一)灯具应符合的技术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同时包括其他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标准规范、图集等;以及相关的灯具的现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

  • 1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 20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 7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 10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 1电磁兼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容
  • 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 GB l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 QB/T1551灯具油漆涂层
  • QB/T3741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 GB/T33721 LED灯具可靠性试验方法
  •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 JGJ/T 163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二)灯具通则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技术文件详参有规定的,按详参规定执行,没有详参规定的,按照本通则执行。

②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所有灯具外观,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取得专利权人的授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免受可能存在的抵押权、担保权在内的物权权利瑕疵的起诉。

③本次投标报价包含本技术文件所要求的所有配件及附件。室外的螺杆、螺栓、垫片必须使用304不锈钢材质。

④灯具的单侧供电回路长度见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