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职业病防治检查计划及方案
为确保全年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订2022年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检医师多点执业、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控制、备案项目规范性等行为,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质量,确保出具客观、准确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为我县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工作重点
(一)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现有人员、设备等条件是否符合备案的类别和项目,是否在备案的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对于辖区内的机构重点查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对于辖区外的机构重点查看用人单位留存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四)主检医师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指定主检医师或指定的主检医师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告知及信息报告情况;
(六)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自查,其中主检医师信息统计表、医师信息统计表一式三份,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自存一份,所在县区和市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各留存一份,作为监督执法基础资料;
(二)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组织对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4月)。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指导县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自查。
(二)专项检查阶段(5-7月)。对辖区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三)总结阶段(8月)。将专项执法行动的执法情况总结及报表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摸清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组织,积极部署,加强落实;
(二)强化学习,县区卫生监督人员认真学习并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法规标准的宣贯活动,掌握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要求,提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依法执业意识。
(三)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职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并将监督检查和处罚信息及时填报至国家健康监督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