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2021-2025)

“十四五”时期,是XXX(以下简称“锡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使命新要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富民强盟”新篇章的重要时期,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对“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发展战略重要保障作用的关键阶段。根据《内蒙古“十四五”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立足XXX实际,编制《XXX“十四五”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XXX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全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锡盟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建设与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五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盟委、行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深入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政策体系,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健全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有力推进全盟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条件。
商事主体改革全面落实。统筹推进落实“证照合一”“先照后证”改革要求,“证照分离”全面覆盖,实现企业登记、注销“一网通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更加完善,非公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更快发展,全盟基本形成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4443户,注册资本金148.54亿元,市场主体总数达12.96万户,注册资本金达2397.59亿元。共办理“证照分离”业务2773户,“多证合一”业务14127户,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6883户,网上登记业务7992户,简易注销业务928户。药械经营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成效明显,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72家,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0家,发放《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企业1家,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企业278家。
市场安全底线更加牢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市场安全监管,“衣食住行”市场领域专项整治成为全国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工作品牌。严守市场安全底线,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区域性、系统性、原发性事件,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重要工业产品安全等“四大领域”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重点食品、基本药物生产领域、高风险医疗器械和特殊用途化妆品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签订率、风险等级评定率、监督抽查考核覆盖率、自查报告率以及小作坊登记率、备案率、建档率均达到100%。
市场消费环境持续改善。“诉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消协+检察”等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日常消费品、母婴、家电等日常消费领域实现精准监管,老年、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优化,电商、微商等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完善“12315”执法体系,提升消费纠纷调解效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内蒙古”创建活动,共评选“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7家,发放放心消费宣传展板100余张,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万余件,挽回消费者损失累计两千余万元。依托消费者权益保护直播、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网络专项整治、“月月315”打假等活动,实现对全盟12个旗县市(区)进行全覆盖式的督查检查。
市场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形成畅通高效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展。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合作机制,二连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成为自治区级试点。已完成政务服务大厅智能化改造和智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盟、旗两级无差别全科受理部门和事项分别达到85%和74%,网上可办率、全程网上可办率分别达到92.3%和57%,在全区综合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位居第6名。全盟有效注册商标9173件,地理标志商标1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件,驰名商标5件,有效发明专利105件,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1家。
市场竞争秩序更加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功能充分发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盟、旗两级全覆盖。标准化实施稳步推进,初步建立锡林郭勒羊肉、草原生态修复、民族传统乳制品加工、草种繁育与应用4个自治区级标准体系。建设完成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24个,其中国家级项目14个,自治区级项目10个,主导、参与修订地方标准42项。服务百家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更加有力,积极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4家企业高质量发展帮扶计划。“蒙”字标认证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2家企业获得首批“锡林郭勒羊”的“蒙”字标认证。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传统奶制品培训研发基地”落户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阿旗、黄旗、蓝旗三个重点旗县检测实验室已基本建设完成,开展了民族传统奶制品专项抽检228批次,合格率90.8%,原奶及奶制品快检429批次,合格率98%,28个示范创建点创建工作正在按期推进。
市场监管模式更加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实现旗县(市区)信用监测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管理。协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锡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盟公安局、盟教育局、盟农牧局长期开展“联合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实现市场环境问题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基本实现数据监管,积极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云端锡林郭勒”市场监督管理门户,与中国移动千里眼智慧监管平台接轨,初步建成切实可行的智慧化监管模式。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锡盟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广泛深远,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世界经济总体增速放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从国内来看,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时期,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有忧。从内蒙古自治区来看,自治区拥有多重叠加的战略发展机遇,具备高质量发展的有利条件,但自治区综合发展水平还不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资源环境约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产业结构倚能倚重等深层次发展问题,导致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的任务紧迫艰巨,任重道远。
从锡盟来看,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保障粮、油、棉、糖、肉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有助于锡盟进一步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和口岸经济。同时,锡盟是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确立的东部重点发展城市,在资源、生态、区位等条件上具有较大的发展优势,尤其在国家肉羊示范区、优质肉牛产业带、特色传统奶制品产业带、生态草原文旅体验区建设等方面优势明显,有助于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与此同时,锡盟对外开放水平较低,营商环境仍存在短板,公共服务水平和民生状况距全国、全区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市场监督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市场监管干部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匮乏,干部队伍年龄老化,装备落后,与当前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机制不相适应;综合执法大背景下,统一市场监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仍面临压力;受疫情冲击,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网络市场监管、优势产业对标达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呈现诸多共性困难。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必须把握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新的任务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机遇意识努力开创市场监督管理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发挥制度优势,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落实“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以深化供给侧机构性改革为主线,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坚持底线思维,实施质量强盟、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探索具有锡盟特色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以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锡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强化开放大通道建设,构建内陆多层次开放平台,打造更加亮丽的祖国北部边疆风景线,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严格监管的重要保障,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办事,全面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要求,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依法监管作为市场监管工作固根本、强基础、利长远的重要支撑,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坚持智慧监管。积极推进监管新理念、监管新模式、监管新技术的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智慧监管模式。构建数字技术辅助市场监管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推动市场监管智能化、现代化。
坚持保障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围绕“衣食住行”四大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将市场监管的重心放在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地方,让市场监督工作切实深入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发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锡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借势发展,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围绕高质量发展,着力实施质量强盟战略,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严守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为群众营造安全舒心的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诚信守法、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格局,形成质量为本、品牌保障的市场服务体系,形成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模式,市场主体内生活力充分释放,市场监管工作在“绿色发展,富民强盟”中的引领保障功能充分显现。
自由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参与的营商环境更加公正、透明、便捷。市场主体稳步增长、活跃发展,市场活力持续激发。生产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工业产品审批程序明显简化,审批服务实现便民化,形成良好的创业创新市场环境,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延长并蓬勃发展。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上可办率分别达到95%和65%,全区综合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上升至第3名,全盟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
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规范。简政放权成效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基本构建,公平竞争审查细则和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及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更加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率达到100%。
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居民消费更加绿色、健康、安全,新型消费、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等新模式基本建立。消费评价体系逐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得以强化,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发展壮大,多元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自治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家,居民社会消费满意度达到9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7%。
全面优质的市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盟战略深入人心,具有地区优势和特色行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质量提升行动成效显著,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广,民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明显提升。优质农畜产品品牌、“蒙”字标品牌走向全国,品牌建设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显著增强。培育盟级以上龙头企业110家,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70家,新增全盟优秀农牧业企业品牌15个,新增地理标志产品或地理标志商标1-3件。
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智慧监管机制更加健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进一步完善,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体系。市场监管人才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年轻干部占比八成,专业干部达到一半以上。
三、深化市场主体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
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破除清单之外隐性准入壁垒,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奖惩机制等,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环境。
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企业登记信息的共享。全面推行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覆盖所有市场主体和全部业务类型的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化企业名称申请流程,大幅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切实强化名称登记事后监管,引导企业遵守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继续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全面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注册方式。
(二)持续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方式。落实企业注销主体责任,简化企业注销程序和材料,畅通企业主动退出渠道,强化司法清算与注销登记相衔接,规范强制清算、破产清算后的注销登记程序。完善企业强制退出制度,强化政府法院合作,推进司法处置国有“僵尸”企业,推动失联、“僵尸”企业吊销出清,规范企业吊销条件、简化调查取证程序。
优化企业注销服务。实行注销“一网通办”服务,推行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商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解决企业注销难、退出难问题,营造“亲商、扶商、安商、富商”良好氛围。
(三)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简称“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搭建政府服务和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完善企业发展服务平台,全力打造政务服务最好,审批速度最快的一流营商环境。缩减、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和文书表格,减少填报事项,按照“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合并审查、一窗发放”的办理流程推行“证照联办”。推行承诺制审批改革,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大便利。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理顺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审批服务规范,提升审批效能,为各类市场主体尽快获得许可提供高效服务,实现审批零积压,证书电子化。及时宣传解读各项审批改革事项,及时回应解答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涉企证、照事项整合,破除不合理限制。
(四)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落实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发科研人员热情,成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快推进锡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和非诉纠纷调解能力。
出台惠及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出台支持劳动力培训、产业项目用地、研发活动的优惠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量身定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临时优惠政策。研究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精准化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持续推进“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紧紧围绕乳、肉、绒、毛、旅游、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领域,对企业推进精准支持。持续推动“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实现“锡林郭勒羊肉”等农畜产品的“蒙”字标认证。
(五)全面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提升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引导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破除招投标等领域各种壁垒。健全政企沟通协商机制,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将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着力培育民营企业内生增长动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困境,对行业领先或优质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及贷款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落实民营企业党建主体责任,提升党团组织的覆盖率,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党员、团员在非公经济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强化政策指导和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使党建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专栏1:优势特色产业扶持工程
总体思路:以建立特色产业体系为目标,推进特色领域优势企业建设,针对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资金扶持、政策扶持和税收支持。
重点任务: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力度,针对农牧、食品、旅游、文化等特色领域优势企业,设立特色领域优势企业资助奖励专项资金。对吸引外来投资、消费、旅游达到一定数额的经营主体或者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对企业各类创新平台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在锡盟实现产业化应用且年产值较高的给予创新奖励。对在公众号、网站、短视频平台等媒介享有较高知名度的经营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民营企业、新建企业等给予税收减免。对协助有关企业开展项目和标准申报的服务机构,以及在产业升级、重点项目投产达效、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吸引外来资本成效突出的企业,在资金、信贷等方面优先扶持。
四、把住市场安全关口,防范系统性风险
(一)严格把关食品安全
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锡林郭勒建设”,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强化源头治理和社会共治,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实现食品安全责任可追溯,在食品经营企业中,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承诺制,落实企业内部风险管控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
加强食品安全执法。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层综合执法,把监管重点放在生产经营过程规范化控制上,盯住食品生产流通每一个关键环节、严把每一道关口,突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确保整治成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实施深化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实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针对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的食品经营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的差异化管理。大力推进餐饮安全示范店建设,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强化风险预警交流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重点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等风险监测,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强化部门间风险监测信息共享,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及分析,健全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在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中,逐步推行小型商超、食杂店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工作。
加强食品检验能力建设。为锡林郭勒羊、锡林郭勒传统奶制品等绿色优势产品做大做强,以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2022年完成4000平米食品标准化实验室建设,2023年完成新增仪器设备配置,到2025年逐步完成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有序推进质量检验参数扩项工作,使食品检验参数达到1000项。
强化农畜产品安全质量保障。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快建设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快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到2025年,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规模以上主体基本实现农畜产品可追溯。
(二)严格把关“两品一械”安全
严格实施“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行动。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分类分级监管,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强化对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特别是纳入国家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监督检查。强化疫苗配送、储存质量监管,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日常检查力度,年检查覆盖率达100%。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所需,增加医用口罩、一次性防护用品等检测项目,规划立项建设专项实验室。严格监管规范化妆品的经营和使用。加大对化妆品主流商区经营主体、集中批发交易市场、美容美发机构的监管力度。组织实施本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以无菌和植入性、需冷链管理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
严防严控“两品一械”安全风险。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覆盖。推进防范化解药品安全风险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开展系统性全项目风险隐患检查,2025年底前覆盖所有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以疫苗、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网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儿童及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开展辖区内经营和使用环节风险专项治理。落实药物警戒制度。推进建设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监测全覆盖,提高信息收集、风险识别及综合分析评价等能力。推动建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基地。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推进“两品一械”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顶层设计推进落实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到2025年底,构建起满足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的药品检查员队伍体系、制度体系和运行体系。依托自治区“两品一械”检验检测平台机构,构建统一、权威、高效、全覆盖的“两品一械”检验检测体系,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形成专业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合理、具有能力突出的技术带头人的高素质检验人才队伍,其中硕士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毕业生占比达到20%。重点加强药品检验能力建设,达到药品检验检测机构C级水平要求,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增加药品常规检验参数27项,增加药品检验设备70台。
健全“两品一械”综合执法体系。持续规范“两品一械”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加强“两品一械”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确保监管执法的公平与公正。深化“两品一械”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完善线索通报、重大情况通报、重大问题反馈、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协同机制。
(三)严格把关特种设备安全
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继续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研究与应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常态化、制度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重大隐患闭环管理机制,严重隐患整改率达100%。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设备安全风险参数指标、设备安全状况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为依据,设定评价规范标准,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划分为不同类别,分类分级监管,实现传统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事故后处理向事故预警、预防转变。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资质备案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自评、自控、自查、自改、自报。实现特种设备监管系统、电梯应急处置系统与自治区局系统的互联共享,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管力度,贯彻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的电梯维保新模式。加大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检查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控;加强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采取重点督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持续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格实施100%监管。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监督检查机制。盟市、旗县市(区)积极配合自治区展开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行之有效的“风险点、责任链、防控网”体系。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配置和培训力度,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划分覆盖全辖区的特种设备监管网格,落实监管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好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加快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电梯、气瓶等产品追溯体系,进一步汇聚特种设备全生命周期数据信息,确保相关基本数据完整、准确,具有唯一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实现与国家公示信息查询系统平台数据对接。
(四)严格把关产品质量安全
科学合理制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完善跟踪监测机制,以严格质量监管为重点,强化监督抽查工作,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例行检查工作,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例行检查,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证必备生产条件,全力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年度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对非医用口罩、学生校服、成油品、电线电缆、煤炭等进行质量抽查,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和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证后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的风险点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针对妇女、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用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以及危化品、油品、电线电缆、煤炭等工业产品,絮棉、毛绒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到2025年逐步完成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有序推进质量检验参数扩项工作,使服装、毛绒纤维、石油化工等检验参数达到300项。加大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提高连续两年抽检合格率偏低产品的抽检频次,加强缺陷产品的召回监管。加强对企业责任人、管理人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和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专栏2:“食品安全在锡盟”建设工程
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以人民为中心,坚守市场安全底线,着力突出食品安全等监管重点,注重源头防范、综合治理,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重点任务:1.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行动。在人员培训、标准制定和完善、关键技术研发、设备研发等方面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合作,为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条件支持。2.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3.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全面开展农村牧区生产经营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建立规范顺畅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4.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打击传销活动。完善保健食品标准和标签标识管理。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5.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
五、健全市场消费监管,服务民生福祉
(一)加大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
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围绕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强化消费提示警示和行政约谈,通过预警提醒、行政建议等方式,规范经营者行为。畅通维权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案源线索机制,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推进放心消费监管创建工作。督促、指导经营者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鼓励和引导经营者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推行赔偿先付制度,推广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做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公示、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推进消费环境的优化和提升,促进消费升级。
深入落实重点领域消费监管。对日用消费品、家用电器、母婴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数码电子产品、油品等重点消费领域进行监督抽查,扩大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注重点人群消费
构建“老年人友好”的消费环境。以社区为单位加强对老年人的宣传,引导老年人群体谨慎参与各种以体验、直销、会议、讲座等方式的营销活动,防止上当受骗,提高维权意识;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消除消费陷阱。
持续关注儿童、母婴用品消费安全。加强对儿童用品、母婴用品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大对婴幼儿食品、服装、玩具等的监督抽查力度,排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确保婴幼儿消费安全。继续加强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针对儿童、学生用品的制假售假行为。
全面推进消费维权教育工作。联合公安、教育和网宣等相关部门,传播科学消费文化知识,使重点消费群体充分认识高消费、网络贷款等存在的严重危害,提高消费者的主体意识、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培养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方式,引导重点消费群体理性消费。
(三)加强消费领域价格监管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营造安心消费市场氛围。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监管住房城市建设、交通、公安、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违规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暖、教育、医疗、养老、殡葬、电商、物业、停车、口岸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建立健全价格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消费者对市场价格机制的信任。探索建立市场价格监管前移制度,形成重点领域价格行为规范制度,健全价格收费投诉举报受理、价格收费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价格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监管执法之间的衔接联动。

专栏3:“舒心消费在锡盟”工程
总体思路: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强化执法,打击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全面促进消费向绿色、健康、安全发展,稳步提升居民消费水平。
重点任务:申请恢复设立各级消费者维权组织,推进消费维权志愿者计划,健全维权网络,拓宽投诉渠道,实现快捷维权,将矛盾纠纷处理在企业,化解在基层。增加宣传力度,汇编消费提示、典型案例宣传册,保证理性消费意识到户到家。表彰一批先进商户,打造“安心锡盟,舒心消费”示范点。
六、加强市场竞争激励,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完善市场标准与计量
完善市场标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聚焦锡盟优势特色产业和乡村振兴、政务服务、资源节约、旅游、养老、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多层次的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创新成果、专利转化为关键技术标准,以高水平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乳、肉、绒、稀土、光伏、有色金属、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工作。重点完善奶制品标准体系建设,优化生产准入,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助力奶业振兴。
规范计量工作。鼓励、引导、支持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引进先进计量技术在生产全过程的运用,推进计量从测试向过程计量、系统计量、嵌入式计量转变,完善优化工业计量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强制检查工作规范发展,加大对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技术机构计量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引导企业合理配备使用测量设备、科学分析利用测量数据,把计量融入产品的研发和检测环节,对产品的生产流程、工艺设计、产品质量等全过程进行计量保障。组织计量技术机构深入企业调研指导,针对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促进质量提升。
加强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适应的计量标准体系,新建计量标准10项,十四五期末,计量标准达到50项,检定项目达到100项,校准项目达到100项。建成计量检定实验室4000平米。2022年更新压力表检定装置、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多参数医疗监测仪检定装置;2023年,更新燃油加油机、燃汽表检定装置;2024年更新升级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到2025年,使涉及安全生产、民生计量基本需求的计量检定实现智能化、信息化。
(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
聚焦公用事业、公章刻制、医药等重点领域,加大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线索的排查,制止行政性垄断行为。积极配合自治区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常态化和专业化建设。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加大平台经济反垄断规制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各参与主体行为管理,压实平台运营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引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加大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降低垄断违法风险。加强专业办案队伍建设,强化案件线索发现和甄别,不断提高反垄断调查工作能力。
(三)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持续推行行政指导,严厉查处市场混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及时高效的专项整治。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重点开展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聚焦公用事业,依法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汽车销售行业、驾校、保险行业、医疗机构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继续查处一批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披露典型案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专栏4:“百日打假在锡盟”工程
总体思路:通过每年集中开展“百日”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遏制网络侵权假冒、网络传销等新型违法行为,控制异地聚集式传销。打击直销违规违法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重点任务:建立“百日打假”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开展联防联控,不断积累经验,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常态化综合执法协调机制。严厉查处仿冒、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开展针对网络传销、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侵权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专项执法行动和针对合同霸王条款、农资市场、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
七、革新市场监管方式,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
精准实施“互联网+”日常监管。充分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据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完善监管事项清单,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管、信用锡林郭勒等系统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加快构建全盟统一的“互联网+监管”模式。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应急指挥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依托自治区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与决策于一体,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监管系统,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监管履职情况的“再监管”,促进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智能监管和监管全覆盖。
依托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完善互联网交易监管制度,及时掌握全盟网络市场商品交易主体数据(桌面端和移动端),实现案件线索快捷共享。建立覆盖全盟的传统媒体、互联网和移动端广告监测系统,通过政府购买广告监测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及时检测全盟广告发布情况,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对全盟广告的监管,促进锡盟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二)构筑信用监管基础体系
全面推行企业信用监管。督促市场主体依法承担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年报工作,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报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未及时年报市场主体的约束力度,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维护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建立企业信用风险评价等级,针对不同风险、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概率,提高监管准确性。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质量信用建设,健全质量信用制度,规范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完善纪律约束机制,提升产品质量信用覆盖率和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强化质量诚信宣传教育,将诚信指标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建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活动。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等信息纳入信用征信系统,依法依规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定期向社会曝光知识产权失信企业。
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编制和公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树立公正公平的执法权威。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市场监管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组织建设,建立完善上下贯通、统筹协调、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科学设置工作机构,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领导与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作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应提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政治能力,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运用创造性思维、改革性措施,研究制定本规划涉及本旗县市(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细化措施,有序推进,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完成。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明确细化落实规划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合理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三)加强人才保障
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应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内生激励机制,健全激励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选拔使用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年轻干部,落实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梯次结构,培养造就高素质、高水平的执法干部队伍。实施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升工程,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廉政意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执法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
(四)加大经费投入
各旗县市(区)、各部门应重视基层监管队伍人、财、物的建设与保障,增加重大战略任务财务保障,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政府投资计划与本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将本规划实施管理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保障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严格预算执行,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保障本规划全面顺利实施。
(五)强化绩效评估
各旗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和绩效考核要求,将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问效,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发挥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形成情况通报、监督问责机制,确保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六)营造文化氛围
深入开展规划宣传和解读工作,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载体广泛宣传规划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及时主动公开规划进行的相关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激发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妇联等党派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统筹用好各类人才资源和专业智库,用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和力量,为规划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