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系统大兴调查研究,并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大兴调查研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3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强调,要做好调查研究。一要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全市检察人员要深刻领悟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兴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信息,让调查研究在检察机关蔚然成风。二要贵在坚持,重在常态。要坚持常态化、机制化,避免“走过场”式调研。不干扰基层一线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加强统筹安排,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力求调查研究取得更大实效。三要用好成果,提高实效。坚持“调”“研”“用”并重,在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将调查研究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将指导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实践成果。同时加强对调研课题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成果转化运用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

今后,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将以大兴调查研究为抓手,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着力破解突出难题、补齐漏洞短板、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任务落实,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