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文物工作要点

2023年,全省文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宣传部长、文旅厅局长、文物局长会议及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落实“三新一高”,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坚持保护第一原则,健全文物管理体系,提高考古发掘和研究阐释水平,创新展示利用方式,推进文物全方位活起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现代化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内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一体谋划部署、系统推进落实,确保全省文物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在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通过健全台账、定期召开督办会等方式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推动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3.全面加强党对文物工作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建立健全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提高党建发展质量。完成局直机关党委、纪委换届,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深入开展“抓学习促提升、抓执行促落实、抓效能促发展”行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完成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文物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二、着力加快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4.纵深推进敦煌研究院“典范”“高地”建设。落实省部共建协议和省委省政府传承弘扬敦煌文化《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二期)、敦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莫高窟安防升级、电网改造和供水项目。统筹实施莫高窟、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榆林窟、北石窟寺、西千佛洞保护修复和展示利用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等重大研究课题,开展“敦煌河西石窟多语言壁题考古资料抢救性调查整理与研究”等重点课题和敦煌文献整理研究。办好“敦煌学研究弘扬的世界意义”主题敦煌论坛和“传承与创新——2023年敦煌石窟艺术研究学术研讨会”等高端学术会议和《敦煌研究》《石窟与土遗址保护研究》学术期刊。
5.加快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完成玉门关、嘉峪关、临洮望儿咀三大核心展示园文物保护任务,实施甘凉咽喉道展示段、嘉峪关关城景区等综合保护利用工程,打造全省长城风景道示范段和特色资源展示点。加快推动会宁红军会师旧址、榜罗镇会议旧址等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推动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及长征历史步道建设,打造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利用样版工程。完成《黄河流域甘肃段文物资源调查报告》和《黄河文化遗产——黄河左近地区史前考古调查报告》,建立黄河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快马家窑遗址、齐家坪遗址等黄河文化史前遗址公园和炳灵寺石窟、五泉山建筑群、伏羲庙等保护项目,全面提升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6.实施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保护利用行动计划。印发实施《河西走廊国家文化遗产线路保护利用行动计划》,持续推动悬泉置遗址、锁阳城遗址、阳关遗址、马蹄寺石窟群、大佛寺、峡口古城、武威文庙、索桥堡、永泰城址等石窟寺、长城、古城址、古遗址、古建筑等重点文化遗产支撑项目建设。
7.加大文物保护工程力度。加快建设大地湾、大堡子山、锁阳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探索开展省级文化遗址公园建设试点,打造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甘肃地标”。印发实施《甘肃省石窟寺保护利用规划》,建成甘肃石窟寺监测预警平台,实施天梯山、仙人崖石窟等10余项石窟寺岩体加固、彩塑壁画保护修缮、展示利用工程。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建立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库。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省级创建名单,启动创建活动并公布第一批创建名单。推动嘉峪关市、敦煌市创建申报第二批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8.系统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准备工作,报请省政府公布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新完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信息,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发布工作,加强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和体系。
9.加强革命文物科学保护。完成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强化革命文物资源调查成果运用,完善革命文物资源数据库,公布一批相应级别的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落实新认定革命文物“四有”工作。加快推进陕甘、陕甘宁片区庆阳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项目建设,编制完成《西路军片区保护利用工作规划》,加快推动抗大七分校旧址、临泽红西路军战斗遗址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实施。
10.守牢文物安全底线,召开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靠实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及文物管理使用者的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深入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打好法人违法、盗窃盗掘和火灾事故督察督办“三大攻坚战”。开展文物安全骨干培训,在敦煌市、凉州区等地实施集中连片不可移动文物安防工程,建好用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推进文物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三、做大做强文物考古和历史研究

11.深入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积极推进省考古所整体迁建工程,在河西、陇东分别建成区域性考古工作站。编制《甘肃省考古研究发展中长期规划》,持续做好张家川圪垯川、庆阳南佐、武威唐代吐谷浑王族墓群、礼县四角坪、灵台桥村等考古发掘项目,积极推进锁阳城遗址、白塔寺遗址、五个庙石窟等考古调查工作,着力在文明起源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发展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12.加强考古资料整理研究与阐释。修订完善《敦煌石窟内容总录》《麦积山石窟内容总录》,出版《莫高窟第256、257、259窟考古报告》,完成《杨上旧石器遗址》《泾州古城龙兴寺遗址发掘报告》《田园子石窟、薛李石窟考古报告》等10余部考古调查报告,发表《张家川马家塬墓地2015年发掘简报》《灵台桥村遗址Ⅱ区发掘简报》等考古简报。
13.深化特色领域研究。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扶持
长城学、考古学、文献学、民族学、丝绸之路学等研究,打造敦煌学、简牍学等具有甘肃特色的学术高地。支持在省内相关高校设立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学研究方向,发展壮大研究力量。

四、深入推进文物保护科技创新

14.提升文物领域科研水平。印发《甘肃省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管理办法》,推动省博物馆建设彩陶保护研究、省考古所建设甘肃出土纺织品等重点科研基地。组建“甘肃省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开展基层文博单位课题培训,着力实现课题申报和研究的数量、质量“双提升”。
15.实施文物领域“强科技”行动。积极申报组建文化遗产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编制《石窟寺古代壁画空鼓修复规范》《甘肃省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标准》等地方、行业标准11项。推动流失海外敦煌文物数字化复原项目,完善“敦煌遗书数据库”和“数字敦煌·开放素材库”档案资料。加快全省壁画、石刻等艺术、文献类文物的数字化采集存储,稳步推进全省文物数字化储存、信息化管理和规范性保护,推动科技在文物保护、管理、考古、安全巡查等更多领域和文物展示、传播、弘扬等更大范围的广泛应用,提高文物保护利用现代化水平。

五、加快让文物“活”起来

16.持续落实博物馆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建成开放甘肃简牍博物馆,推进省博物馆扩建和兰州市丝路黄河文化博物馆、天水市博物馆等新馆建设工作。推动敦煌研究院、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简牍博物馆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天水、平凉、武威市博物馆创建国家卓越博物馆。指导各市州做好博物馆定级评估、“乡村记忆”博物馆检查评估等工作。
17.丰富博物馆纪念馆馆藏。实施“陇原记忆”征藏工程,落实《甘肃省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暂行办法》,开展馆藏文物定级、建档和备案工作,加强书画、金属、彩陶、漆木器(简牍)、纺织品等珍贵濒危、材质脆弱和出土文物抢救保护。
18.着力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进全省陈列展览交流共享,印发《甘肃省各级博物馆策展人制度实施办法》及展览策划和制作流程,在三级以上博物馆建立策展人制度,打造更多具有艺术感染力和文化体验感的原创性主题展览,建设甘肃省优秀陈列展览项目库。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博物馆青少年教育省级资源单位认定办法》,认定一批省级资源单位,建设甘肃省优秀博物馆青少年社会教育示范项目库,助推校外教育和“双减”工作。
19.提升革命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开展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督查,改造提升腊子口战役等纪念馆陈列展览,举办甘肃省长征主题联展,引进“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等精品展览,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举办服务党史学习教育优秀案例评选,认定一批全省“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进校园”等主题活动,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
20.盘活用好文物资源。立足敦煌、丝路、石窟、彩陶、长城、汉简等特色文化和铜奔马、驿使图等珍贵文物,通过数字化、智慧化等科技手段,开发多元产品。强化全媒传播,打造云游览、云展览、云教育、云直播等新业态。开展“专家讲文物”系列活动,创新打造考古成果普及平台,支持编写文物科普、鉴赏、品读类丛书,完整准确讲好中华文明故事、甘肃历史故事。依托标志性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申报一批代表甘肃的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文明标识,围绕革命文物资源打造红色旅游经典线路,放大文旅融合综合效应。

六、深化拓展文物交流合作

21.用好“一带一路”最大机遇。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政策举措,积极参与中外联合遗产保护和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精心承办敦煌文博会展论任务,实施好文化援外项目,推动甘肃文物保护技术走出去。
22.拓展对外交流合作。加强全省文博机构与丝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文物保护修复、文化遗产数字化、考古、博物馆、学术研究、人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甘肃文化“朋友圈”。办好“敦煌文化环球连线——走进中国驻外使领馆”活动,积极推动甘肃文化走出去,讲好甘肃故事,持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

七、全面加强文物支撑保障工作

23.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健全完善文物保护、研究、利用、管理“四位一体”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体系,建立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文物普查登录制度,健全全省文物资源大数据库,推进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实施。
24.推进文物法治建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高质量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按照省人大立法计划,组织开展立法调研及专家论证等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年度立法任务。
25.壮大全省文物机构队伍力量。推进省文物局“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发展壮大全省文物行政管理机构、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力量。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甘肃文物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引、育、留、用”人才体制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优化创业发展环境。
26.强化发展保障。推动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开展《甘肃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精心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践行“莫高精神”,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