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升妇女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发挥在社会、家庭中的作用,激发“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11月22日,宁阳县堽城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学习。全校49位女教师参加了学习,大家畅所欲言,暖意浓浓!学校妇委会负责人、副校长、党建办主任用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PPT从多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亮点、跟教育相关的法律条文等,让老师们深入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妇女在各个领域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受侵害以后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据了解,此次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妇女的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文化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婚姻家庭等诸多权益方面作出规定。明确了妇女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明确性骚扰行为定义,完善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制度机制;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等。通过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宣讲PPT学习,全校女教职工们感受到党的关怀、党的温暖,增强了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会更加的努力,认真,为学校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