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一场种业翻身仗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种业产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厅字〔2021〕3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省委办〔2022〕8号),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眉山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围绕粮食安全、农产品稳产保供需要,紧抓“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契机,扎实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激发种业发展活力,统筹各项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进现代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聚力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加快推进种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自主创新、企业竞争、供种保障和依法治理五种能力,保护利用优异种质资源,培育现代种业企业,完善种业管理服务,在满足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前提下,争取建设一个现代化种业基地,努力打造种业强县,做大做强制种产业,筑牢粮食安全基础。
到2023年,全县农林业种质资源普查基本完成,种质资源保护能力明显提升;农作物新品种研发有新突破,力争培育主要农作物1个;本土树(竹)种良种选育、畜禽(中蜂)育繁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到2025年,全县形成以杂交水稻、畜禽、水产、经作、林木为特色的种业体系,培育新品种1个以上;引进培育种业企业1个以上;主要粮、油、经济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畜禽育制种基地供种保障率在85%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75%;现代种业发展的营销环境持续优化。
到2030年,全县种业基地建设有质的飞跃,种业企业竞争力有跨越式提升,种业品种研发有新成效,实现种业大县建设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粮食种业提升工程
出台扶持措施,鼓励探索开展特色保险,吸引1—2家制种企业入驻开展水稻、玉米制种,大力开展新品种展示示范,力争建设1个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加快良种推广应用,不断提升良种种植覆盖率。定期开展供种调度和分析预警,严格执行种业统计制度,制定种源应急保障预案。统筹利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做好灾后生产用种供给和应急调剂。到2025年,全县建成2000亩标准化、产业化、机械化、信息化、职业化的“五化”制种基地。
(二)实施畜禽种业提升工程
完成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持续优化生猪育繁推良繁体系,有效保障优质育肥仔猪供给。加快德康农牧有限公司种猪站建设,确保全县能繁母猪常年存栏在5.79万头以上。完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条件,开展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积极争取和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政策项目,支持养殖场(户)选用良种,促进养殖提质增效。
(三)实施水产种业提升工程
对全县水产养殖基本情况进行普查,掌握全县水产种苗繁育情况。依托四川荣森渔业有限公司、四川乐活龙湖鳖业有限公司等省级水产良种场,做好胭脂鱼、岩原鲤、白甲、中华倒刺鲃、黄颡鱼、长吻鮠、花鲴、细鳞裂腹鱼、华鲮、鳜鱼、鲈鱼、中华鳖等优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持续推进水产育种技术攻关,积极稳妥开展水产新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和推广。支持省级以上水产良(原)种场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亲本更新,支持水产良繁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培育水产新品种1个,引进、试验和示范推广名特优新水产品种2个以上,年繁育优质鱼苗5亿尾,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省级水产良(原)种场5个以上。
(四)实施特色种业提升工程
完成全县第三次农作物种植种质资源和第四次中药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摸清特色产业种质资源家底,建立县种质资源名录和保护名录,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建设省级种质资源信息库;采取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实施、政府支持的模式,围绕我县特色产业实际和需求,建立5个品比基地(柑橘、枇杷、梨子、中药材、桃李等其他特色种业)、10个品试展示片,通过引进为主、培育为辅的方式,集中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和配套技术研发工作,力争在2025年柑橘、枇杷、梨子、中草药和桃李等其他特色种业选育优新品种超过15个,单个品类不低于2个,每个品种储备枝条量不低于1000枝,规范种植技术方案5个,确保特色产业发展品种需求和技术要求。
(五)实施林木种业提升工程
实施四川省林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推进方案,开展收集保存、野生、引种栽培、古树名木和古树群等为重点的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做好种质资源登记、收集、保存,实行统一身份信息管理,编制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县级成果报告及县树种名录、县乡土树种名录、县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县林木种质资源图册等。开展本土树(竹)种良种选育、推广实验,申报良种审定。强化林木良种采收、加工、检验、贮藏管理,保障良种产量和质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苗圃建成保障性苗圃,重点培育良种苗木、珍稀树种苗木及生态林苗木,为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和造林绿化提供支撑和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林木良种补贴政策,提升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进一步完善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对辖区内林木种质资源的潜在价值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的科学对策建议;开展本土树(竹)种的良种选育,积极申报良种审(认)定,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提高到80%以上。到2025年,力争发展油茶良种示范基地4000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亲自督办落实;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发改、财政、金融、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大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力度,共同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地落实。将种业振兴行动纳入粮食安全工作督查重要内容,逢审必审、逢巡必查,务必使全县上下时刻绷紧种业振兴弦,让齐抓共管形成常态。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通报、约谈,“点对点”督办;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镇乡(街道),一律不得参加涉农工作考评和奖励。
(二)落实保障措施
1. 建立稳定的种业投入机制,统筹全县支农专项资金预算,倾斜支持种业发展,择优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攻关、品种研发与成果转化、园区建设等重点种业工作,2023至2025年财政每年预算50万种业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新品种(水稻、玉米、油菜)展示、宣传,通过种植不同的抗病、抗旱、虫的品种进行推广。
2. 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主体的方式建立种植资源圃,特别是梨、柑橘、枇杷、中药材等种植资源的保护,对达到建设要求的种植资源圃给予奖补,连续补助三年。其中,建基地(每个50亩以上),2023年奖补20万元/个;引进品种(每类种植资源10个以上),2024年奖补1万元/个;品比试验,2025年奖补10万元/个。品试展示片,由实施基地的业主或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政府不给予奖补,品试展示片原则上不低于2个,每个不低于10亩。
3. 积极争取国、省市项目资金,落实国、省、市种业扶持项目地方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以种业企业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综合运用风险补偿、信贷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等财金互动政策,鼓励科研企业、制种企业入驻,制种按大春按每亩400元、小春每亩200元补助,同时统筹各级专项资金对农药、化肥等生产物资及社会化服务给予优先支持,其中科研企业每审定通过一个国审品种,奖励20万元、川审品种一个奖励10万元。
4. 加大对重点种业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其中,畜禽种业政策支持方面:创建成功县级扩繁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省级扩繁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每年给予县级扩繁场引种、保种经费5万元,省级扩繁场10万元;水产种业政策支持方面:培育成功一个水产新品种奖励30万元;统筹上级专项资金对每个省级产良(原)种场亲本更新给予补助。
(三)强化人才支撑。严格落实落细人才支撑战略,配齐配强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乡镇基层种业专业人才优势。各乡镇和企业要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新型种业人才专项培训进修,基于高校、研究所、企事业单位等专业技术平台,进一步提升种业企业高管、经营业主及技术骨干专业技能,为种业产业发展提供智力动力。根据种业振兴方案考察实践,进一步挖掘种业振兴的实际难点,为基层输送种业专业技术人才。
(四)规范种业市场。切实将种业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以市场监管、“农资”打假、种业执法联动等措施,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来规范种业市场,推动监管机制完善丰富,营造种业振兴良好环境。要建立种业市场监管协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乡镇、市场主体等建立种业市场管理记录台账,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品种真实性、品种登记备案等,确保种业市场规范。在制种用种关键时间节点,协同各市场监管主体,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监管检查和质量检测工作,强化对种业违法案件的管控措施。要切实调动县种业管理相关部门力量,形成有效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市场监管过程做到协调配合、协同联动,打好种业市场监管和种业振兴“组合拳”,推动县种业市场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五)做好用地保障。合理调控土地规划计划,强化用地精准保障,以优质种资服务,为种业振兴打好坚实基础。将种业发展用地纳入乡村产业发展用地范围,优先保障种业用地,生产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不足部分县级向上争取市级统筹支持。根据种业发展(养殖、种植)规模合理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进行选址,千方百计做好种资用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