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根据《市深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洪改字〔2022〕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打造乡村振兴“样板”的目标要求,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农业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强劲活力,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支持。
二、攻坚目标
——2022 年全面铺开。五个方面的改革攻坚举措全面推出,改革攻坚任务全面实施,各方面改革积极性全面调动,一些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重点突破。改革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批农业农村改革特色亮点。
——2024 年整体提升。改革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探索形成的创新制度成果更加成熟定型,基本构建与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经过三年攻坚行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不断优化,农村基本经营、农村土地、乡村治理、农业支持保护等制度更加完善,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业农村改革红利稳步释放,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取得重大进展,在农业农村领域形成一批改革成果和改革典型经验。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促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规范流转。(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健全完善农业经营机制。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街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集体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继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三年强村计划。(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县水价综合改革任务,完善农村水利运行管护机制,打造本地特色的改革模式。(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5.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宅基地审批和监管,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宅基地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居住权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6.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不折不扣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大要害,加强农机装备支撑,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