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组织管理
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由XXX自治县XXX乡卫生院新建项目组织落实,XXX自治县XXX乡卫生院新建项目应将水土保持设施作为主体工程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落实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维护。
水土保持方案经审批部门批复后,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及验收的依据,XXX自治县XXX乡卫生院新建项目应有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水土保持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5.2后续设计
本项目预计2022年9月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绿化工程及排水工程已做了专项设计,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在主体施工图设计中已进行了设计,因此不必单独另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5.3水土保持监测
主体工程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工后,监测成果主要以《监测实施方案》及《监测总结报告》为主,监测成果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
5.4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由主体工程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不单独设置水土保持监理。
5.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合作,自觉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工程措施施工时,应对施工质量实时检查,对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工程,责令其重建,直到满足要求为止。植物措施工程施工时,应注意加强植物措施的后期抚育和管护,清除杂草,确保各种植物的成活率,发挥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效益。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要求,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必须先行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建设单位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XXX自治县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