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高质量建设发展行动计划

为深入实施“创新兴市”战略,根据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孵化载体提质增量,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助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引导各区县、功能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多元主体投入,优化全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空间布局,完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规模化、专业化、高质量孵化载体。到2025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各类孵化载体建设实现数量、能级、体系、绩效“四提升”,赋能升级发展取得新突破,专业化、特色化、全链条孵化体系基本建成。
载体数量稳步增长。从2022年开始,每年支持新建5家左右符合国家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建设要求的孵化载体,到2025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各类科技孵化载体总数达到60家以上,孵化载体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载体质量显著提升。全市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众创空间达到3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达到10家以上,专业化载体占载体总数的20%以上。服务体系全面升级。孵化载体管理服务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占比达到90%以上,创业导师队伍达到200人,载体签约专业服务机构总数达到100家,形成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功能的孵化机构。绩效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孵化载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明显提升,孵化载体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达到1000家(个),吸纳就业超过10000人,有效知识产权达到1500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
二、建设重点
聚焦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和优势领域,重点建设环驻日高校科创生态圈、产业集群孵化载体、专业特色孵化载体等3类科技企业孵化载体。
(一)建设环驻日高校科创生态圈
1.完善孵化载体建设。聚焦科技型企业孵化,建设完善创业孵化载体,发挥东港区、经开区、高新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等区位优势,打造满足企业成长、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空间载体,到2025年各类科技孵化载体达到40家以上。加快提质建设大学科技园、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提供研发设计、中试熟化、检验检测、技术咨询、创业实训、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资产评估、法律、财务和投融资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以及“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2.全面深化校地合作。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建立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引进或建设技术转移机构,组建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师生本地创业就业,打造环驻日高校经济带。推动大学科技园加强“校+园+企”创新创业合作,整合高校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大学生实训基地等科教资源,年均促进10项以上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合作、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山东省大学科技园构建开放创新产业生态,立足与区域特色产业紧密相关的具有高水平学科的高校,按照“产业+学科”模式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和创新人才培养,年均与3家以上高校开展实质性合作、促进10项以上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3.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发挥政府在科创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促进优质资源加速整合流动。支持山东体育学院校区、曲阜师范大学校区、济宁医学院校区、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等院校发挥教学资源与人才优势,建设孵化载体,推动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带着科技成果入驻创业。探索共建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实习实训基地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平台,培养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后备力量。
(二)建设产业集群孵化载体
1.加强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依托全市重点发展区域,以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主线,聚焦集聚科技成果、骨干企业、创投资本、高端人才、专业服务等创新要素,完善人才公寓、医疗教育、创业咖啡、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营造集科技企业孵化、创业培育、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投融资服务、人才集聚和生活服务等综合环境,构建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融合”科技创新综合体。鼓励建设创新资源配置优、协同创新能力强、开放服务水平高的创新创业孵化社区。围绕(石臼湾)中央活力区总部基地、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高新区智慧谷和科创中心等建设一批集孵化器、加速器、配套公寓和服务设施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综合体。
2.打造产业创新孵化园区。支持各区县、功能区聚焦优势特色产业园区、特色小镇等载体平台,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布局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形成区域产业集聚孵化效应。完善技术开发、科技金融、科技咨询、公共服务等孵化服务体系,升级改造孵化载体周边人才公寓、创业咖啡、休闲娱乐等生活配套设施,重点打造东港区黄海科创大厦、海曲科创中心,岚山区茶叶科创示范园、莒县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五莲县市北中小企业孵化产业园,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创新园、双创大厦、新基建创新创业产业园,高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产业创新孵化园区。
3.推动建设科技企业加速器。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布局,以省级及以上高新区、经开区为主阵地推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鼓励引导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建设面向细分产业领域的孵化加速器,向专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把加速器发展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根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突出招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入驻。完善产业服务功能,提供满足企业加速成长的发展空间,配备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平台,提供企业规模化发展的技术研发、资本对接、市场开拓等深层次孵化服务,加速科技型企业做大做强,为产业集群培育后备力量。
4.建设科技企业孵化链条。结合各区县、功能区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建设方向,围绕科技型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需求,按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区”模式,布局建设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支持各区县、功能区整合产业资源,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领域建设并集聚一批产业孵化载体,建立完善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为产业发展培育新兴力量。
(三)建设专业特色孵化载体
1.引导存量孵化载体转型发展。支持现有综合型孵化载体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在孵企业的产业集聚度,转型发展成专业孵化载体。支持孵化载体与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评估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结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向市场转移转化。
2.打造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产业垂直细分领域,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导入研发设计、高端人才、中试熟化等专业资源,提高入孵企业和团队的专业集聚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打造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
3.推动国有企业建设特色孵化载体。发挥国有企业的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打造产城融合的特色孵化载体,推动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建设运营投入可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企业本年度利润。
4.鼓励建设飞地孵化载体。鼓励各区县、功能区与创新创业活跃地区的专业孵化机构、科研院所、大学科技园等合作建设飞地孵化器。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孵化机构在市外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分支机构或孵化基地,实现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土移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扩容建设。支持各区县、功能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新建、改(扩)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建、改(扩)建达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场地要求的给予引导性补助。具体扶持政策参照《市深化科技改革攻坚若干政策(试行)》(日办字〔2021〕26号)、《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意见》(日政办字〔2021〕53号)、《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日委〔2022〕82号)等文件执行。
(二)拓展覆盖范围。各区县、功能区要因地制宜发展孵化载体,并从制度设计、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管理服务等方面制定措施,力争到2025年,各区县、功能区实现国家级孵化载体全覆盖,省级经济园区实现省级孵化载体全覆盖。
(三)鼓励专业运营。支持引进市外知名孵化载体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示范带动我市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组建专业运营机构,对孵化载体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管理。鼓励运营机构持股孵化,建立“投资+孵化”模式,拓展盈利渠道。
(四)推动量质双升。加速培育科技型创业企业,加强孵化载体认定(备案)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联动,建立重点企业“一对一”跟踪辅导机制,对研发基础强、市场前景好的优质在孵企业开展跟进培育,提升孵化载体培育企业的科技含量。
(五)营造双创氛围。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双创活动体系,支持各区县、功能区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等,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鼓励孵化载体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主题论坛、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六)加强组织实施。在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下,市科技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合力支持孵化载体建设发展。建立市、区县(功能区)会商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孵化器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能力,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完善考核制度,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