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目录1、项目背景2、建设方案3、实施建议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着力推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等工作,让政府掌握了数量庞大、价值极高的数据资源。这些公共数据资源不仅能够用于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具有“治理要素”的属性;而且能够用于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创新,具有“生产要素”的属性。但目前我国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机制尚不健全,成为限制数据资源价值激活的主要瓶颈之一。在此背景下,需要加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通过构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浙江模式,促进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合应用,进一步发掘和释放公共数据的经济社会价值,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新生态。

二、项目目标

通过充分调研,厘清浙江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和问题,结合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理论体系和技术体系的深入研究,着眼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建构兼顾数据价值变现和数据安全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融合应用,找到匹配浙江省情的数据融合应用实现路径,推动更多数据更为有序地进入市场,进而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进程,释放数据价值,为数字浙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并为破题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贡献浙江经验。

五、验收标准、规范

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先进经验调研报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及机制体制研究》、《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实现路径研究》、《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政府职责与行业平台责任分配研究》等成果,通过专家验收,并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内参上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4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验收。